在中国做网络营销就必须要了解中国的现行法律,甚至是规定!今天,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第49号令《网络商品交易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对网络商品交易及相关服务提出规范意见。
本次商品交易管理办法中有两大亮点:1、注重数据收集与隐私权保护并重,反复强调收集信息不得滥用;2、强调监管责任落实到网络服务经营者,强制要求对每一个使用其服务的用户的监管责任。
网络营销发展到今天,走边缘化路线将被压抑的越来越难走。从近期的域名管理办法到网络商品交易管理的处理方法来看,相关职能部门正在将监管职能落实到中间服务单位/平台身上,进一步加大对网络营销的监管执行力度。由此可见,从事网络营销从光打雷不下雨的营销服务向效果营销的方向转变将成为一种趋势。
文章来自: 张杭烽网络营销顾问博客(www.xcs168.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