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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总局曝光四十六家未启动脱硫项目火电厂
-作 者: yeilong     
-时 间: 2005/2/17 11: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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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风暴”和“电”较上了“劲”———

  本报讯 “环保风暴”和“电”较上了“劲”。全国20个省市的46家火电厂若不能按期完成脱硫项目将被“叫停”,同时,其它项目也将受到“株连”。昨天,记者从国家环保总局了解到,在叫停了包括三峡地下电站在内,涉及投资数百亿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后,近日总局又发布了全国46家未启动脱硫项目的火电厂的名单,要求它们在今年年底前全部完成二氧化硫减排任务,否则,项目所在地区、电力集团和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火电项目将暂停审批。

  记者发现,昨天国家环保总局通报的46家未启动脱硫项目火电厂分布在全国20个省、市、自治区,此前1月18日公布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也涉及到13个省市,而其中最大的共同点是它们与“电”紧密相连,此前的30个违法开工项目其中电力项目占到了26个,昨天公布的46家则无一例外全部是电力项目。

  国家环保总局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此次公布的46家未启动脱硫项目的火电厂处于“两控区”(酸雨控制区和二氧化硫控制区)中,在“两控区”“十五”计划中共有137个火电厂脱硫项目,2005年年底前应全部完成,目前已建和在建的项目91个,仅占项目总数66.4%,尚有这46个项目未启动,占33.6%。未启动项目数最多的省为山东省、河南省和山西省。

  国家环保总局两次对火电项目再出重拳有着一定的背景。火电厂是我国的“污染大户”。据有关环保专家介绍,我国2000年的煤炭消费总量为12.5亿吨,电煤用量5亿多吨,而预计2005年实际煤炭消费量将近20亿吨,电力用煤则不少于10亿吨。燃煤造成的酸雨不仅危害健康、腐蚀建筑物、破坏生态系统,每年还给我国造成经济损失超过11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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