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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滩镇岳埔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1-11-03
石滩镇岳埔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chinainfoseek.com)
   招标代理: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增城市石滩镇人民政府
   报名截止:2011-11-03
   所属地区:广东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建筑,环保绿化
  
  
  
  
   根据增发改投[2011]227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增城市石滩镇人民政府现对增城市石滩镇岳埔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施工进行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增城市石滩镇岳埔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二、招标单位:增城市石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曾先生电话:020-82993962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聂先生
   电话:020-82659200
   招标监督机构:增城市水务局
   投诉电话:020-82666689
   三、建设地点:增城市石滩镇岳埔村
   四、项目概况:增城市石滩镇岳埔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包括村尾、单屋、洲水三个自然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绿化工程及污水收集工程。本工程建设用地为村委、自然村提供,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污水收集建设用地按临时用地管理。岳埔村污水收集区域人口约5455人,共1500户,收集管网沿村道、村巷及农田上布置,主干管DN300混凝土管约2678米,接户管DN110UPVC管约1660米,拆除村道路面约2029.5m2;污水处理设施占地约819m2,格棚污3座,提升泵井3座,厌氧池3座,人工湿地3座(详见施工图纸和说明)。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
   (2)【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①招标内容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绿化工程及污水收集工程,详见招标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②建设规模:本工程包括村尾、单屋、洲水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绿化工程及污水收集工程。其中:
   村尾主要建设为污水站设计水量160m3/d,DN300混凝土管1103m,DN110UPVC管660m,D700砌砌检查井45座,砖浆暗渠(B=200)1580m,拆除主干道路面682.5m2,格棚污1座,提升泵井1座,厌氧池1座,人工湿地1座;
   单屋主要建设为污水站设计水量70m3/d,DN300混凝土管1156m,DN110UPVC管600m,D700砖砌检查井51座,砖浆暗渠(B=200)1718m,拆除主干道路面927m2,格棚污1座,提升泵井1座,厌氧池1座,人工湿地1座;
   洲水主要建设为污水站设计水量70m3/d,DN300混凝土管419m,DN110UPVC管400m,D700砖砌检查井26座,砖浆暗渠(B=200)384m,拆除主干道路面420m2,格棚污1座,提升泵井1座,厌氧池1座,人工湿地1座。
   (详见施工图纸和说明)
   ③招标控制价:3129883.06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
   从2011年10月13日至2011年11月3日11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天):2011年11月3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
   2.开标时间2011年11月4日9时00分。
   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截标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定的开标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当天的截止时间前,到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荔城街荔乡路81号)九楼1室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
   (2)《广州建设工程投标信息表》;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6万元,投标人须以转账方式单次缴纳或年度保证金的方式缴纳(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缴纳的年度保证金不通用),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注:增城市建设工程年度保证金标准:
   (一)特级、一级企业:80万元;
   (二)二级企业:60万元;
   (三)三级企业、资质不划分级别企业:40万元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投标截止前完成缴纳。
   3.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记录状态为锁定或暂停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十、资格审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注:施工总承包招标选择此项,应选择符合招标内容的一种施工总承包资质;联合体的,以资质等级低的一方为等级标准)。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证书(C类)。
   注:(1)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开标当天中午十二时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附件二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因投标人未及时维护、更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企业库的信息,造成其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2)施工总承包的项目在投标人信息录入时,将由交易中心的交易管理系统对投标单位的企业资质进行自动初步筛查,凡企业资质信息不满足招标公告要求的,其信息将不能录入。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点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5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4名或经评审有效的投标单位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关于规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控制价设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号)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依法向增城市水务局署名投诉。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4-2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十八、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除本公告第十一点内容不需要提供纸质文件外,其他投标文件内容均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纸质文件及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具备使用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提供者(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GDCA))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的能力。投标人可以到广东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设立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的代办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须使用V1.1.3.3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招标人:增城市石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监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