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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储备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
开标时间:2013-03-19
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2013年储备污水处理设备(第一批)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www.chinainfoseek.com)
   招标编号:LNZB-2013CTZ017-02
   业主单位: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辽宁
   所属行业:环保绿化
   招标公告正文:招标编号:LNZB-2013CTZ017-02
   1、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2013年储备污水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实施,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应商。
   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为:
   2.1 招标单位: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2.2 项目名称: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2013年储备污水处理设备(第一批)采购及安装;
   2.3 资金来源:自筹;
   2.4 标包划分及招标范围:
   包号 采购标的 技术规格 采购数量 备注
   01 活性砂处理系统部分 详见清单及技术要求附件 1套 暂定数量
   02 高效沉淀池及加药间 详见清单及技术要求附件 1套 暂定数量
   2.5 交货地点:辽宁省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2.6 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行业标准验收合格;
   2.7 交货及安装周期:
   2.7.1 包号01:合同签订后40日历日前全部货物运抵指定项目现场并安装完成,安装附件(如果有)须按买方要求日期提前运抵指定项目现场。
   2.7.2 包号02:合同签订后60日历日前全部货物运抵指定项目现场并安装完成,安装附件(如果有)须按买方要求日期提前运抵指定项目现场。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签订合同权利的设备制造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必须经年审并在有效期内。
   注:第01包允许以代理商名义参与投标,投标人必须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独家授权原件,不接受代理商与制造商或获同一制造商授权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第02包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经过年检合格的环境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第02包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设备代理商参与投标。
   3.2 业绩要求:
   3.2.1 包号01投标人业绩要求:活性砂处理系统主要部件应选用进口产品,近五年,国内成功运行的污水处理厂业绩不少于30个,其中5万吨/日以上(含5万吨/日)规模污水处理厂数量不少于8个。并且设备供货时必须提供原产国的官方原产地证明原件、提供近一年其它项目所用设备从中国海关进口的报关单复印件及提供设备制造商授权文件,并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原产地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直接授权文件原件。
   3.2.2 包号02投标人业绩要求:2009年至今至少2个已完高密度沉淀池整体供货安装工程业绩;
   注:以上要求分别提供合同复印件及用户出具成功运行证明以证明供货业绩和运行情况,以及所有业主的联系方式以备本项目业主查实。
   3.3 投标人必须是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相应的资格和能力的制造商或成套供应商。
   注:第02包投标人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不少于人民币4000万元,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4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及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破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无同类项目诉讼历史。
   3.5 第01包投标人应具有中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专业的售后服务机构;
   注:提供相关证明,具体包括该售后服务机构或授权售后维保公司的授权书原件、复印件及工商注册证明及提供售后服务的公司的电话以备考察核准。
   3.6 具备上述条件,并经过辽宁省环保厅、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共同约请专家论证,且招标代理公司出售招标文件前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可正式参加本批次设备采购项目的开标活动;
   3.7本项目第01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第02包允许符合本条3.1【注】规定的环境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与符合本条3.3规定的设备制造商或成套供应商组成的最多两个成员的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协议书内容必须明确规定制造商或成套供应商为牵头人。
   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如投标人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并对本项目感兴趣,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供货业绩证明资料、制造商授权(01包代理商必须出具)、环境工程专业承包资质(02包投标人必须出具)、ISO系列证书(02包投标人必须出具)、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文件(01包投标人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02包投标人出具)等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应加盖单位公章,需法人签名的要加印法人章,与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一并提交代理公司存档,其他材料必须提供原件由招标代理机构核查无误后现场返还),到辽宁工程招标公司(410房间)(详细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3年2月26日-2013年3月4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
   注: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5、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为人民币2000.00元/包,该费用无论中标与否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人民币第01包7万元、第02包4万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支票、银行汇票。
   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不少于2日进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办理款项时请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所有款项递至: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开 户 行:农行和平大街支行
   账 号:135601040003330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3年3月19日13:30时,递交地点为: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第一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7、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的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辽宁工程招标公司南楼第一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举行的开标会议。
   8、本项目投标的其他有关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联系。
   招 标 人:辽宁北方环境保护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62835572
   招标代理:辽宁工程招标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 系 人:张力敏
   联系电话:024-23388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