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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工业园废水处理设备招标采购
开标时间:2013-03-11
经济开发区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电池工业园废水处理)设备招标采购公告
  
  
  
   信息来源:中国招标采购导航网(http://www.chinainfoseek.com)
  
   招标代理:扬州市星宇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高邮开盛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报名截止:2013-03-11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机械设备 环保绿化
  
   招标公告正文:高邮经济开发区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电池工业园废水处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高邮开盛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高邮经济开发区的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已经扬发改许发【2012】342号批准建设,该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工程的:1500立方米/d电池工业园废水处理设备供应、安装及配套设施建设的报名及资格预审。
  
   2、扬州市星宇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设备采购安装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高邮经济开发区
  
   (2)工程规模:1500立方米/d电池工业园废水处理成套设备供应、安装政府采购及配套设施建设,本项目整个标段作为一个整体,投标人不得分拆报价,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3)工程预算造价:上控价400万元(采用“化学沉淀+离子交换”两级串联工艺,同时设置1000立方米事故水池)。
  
   (4)交付期:自合同订立后,先提供设备安装工艺施工图纸,约定6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4、本次设备采购按工艺用途种类分1个标段,每位申请人可申请参与上述1标段的报名及资格预审。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必选合格条件为:
  
   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⑵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及具备供货保障能力。⑶投标企业注册资金和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在参加本项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二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以所在地检察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告知函》为准,报名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资审不合格)。⑷提供的主要设备厂家须通过IS0质量体系认证。⑸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经营商且生产、销售该类产品二家并运行至少一年以上。
  
   6、请申请人于2013年3月5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6时30分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报名。递交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申请书时间: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3月11日15:30前,集中收取地点及时间: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2013年3月11日下午15:00至15:30,平时递交地点及时间:扬州市星宇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点:高邮市长生路58号,时间: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3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16:30。集中资审时间:最后一个工作日2013年3月11日下午15时00分至15时30分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集中接收各投标人资格审查申请书及证明材料。各投标单位也可于平时递交资格审查及证明材料。报名、资审合格后获取招标文件。
  
   7、报名时须携带下列材料: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②设备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④主要设备IS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经营商且生产、销售该类产品二家并运行至少一年以上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备查)材料的复印件;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⑥报名经办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正常缴纳近6个月来(以公告时间为准)的劳动保险证明、劳动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金单的复印件。
  
   8、各投标单位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9、其他:本工程采用资格预审方法,资审资料按以下顺序装订,一正二副,复印件加盖公章。资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核实①单位介绍信(原件)、被介绍人身份证原件,检察部门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记录档案告知函》原件;②设备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④主要设备IS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经营商且生产、销售该类产品二家并运行至少一年以上证明(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备查);⑤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⑥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详见附件)。⑦报名经办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报名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当地劳动部门出具的单位为其正常缴纳近6个月来(以公告时间为准)的劳动保险证明、劳动保险手册或劳动保险金单的原件。设备供应中标人中标后需将其供应设备及配套工程施工委托有资质单位安装及施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高邮市文游中路275号(建筑设计院旁)。
  
   联系人:张士平
  
   传真:84683793
  
   电话:13328142255、84613793
  
   邮编:225600
  
   本公告时间: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5日
  
   招标法人代表
  
   或委托人(签名):
  
   招标人或代理人(公章)
  
   2013年3月1日
  
  
  
   综合评标法
  
   评标小组将根据评标细则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一、技术标评审:主要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响应招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技术标总分40分。包括以下几方面:标书响应性、产品质量、设计方案、安装施工组织与安全施工方案、投标企业综合实力与市场信誉、采购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及培训方案等。
  
   评标时,评委会可要求各投标人对设计方案进行现场讲演,但每家单位不超过10分钟,要求讲解投标设备的工作原理、保障机制、工作效率、相对业内其他家的特点等。
  
   投标人的技术标评审得分低于24分者,将被视为不合格,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进入商务标的评审。
  
   技术评审(技术标总分40分)
  
   1、性能和技术要求响应性(20分)
  
   (1)所提供标书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满足标书要求。(5分)
  
   (2)设计及所配置的主要部件的品牌、规格合理性,生产技术、性能先进性(获有权部门认可并表彰的)。(8分)
  
   (3)整个设备各项性能指标的优劣(包括将来运行成本)。(5分)
  
   (4)设备关键部件所用材料的材质、厚度、防腐处理等符合或优于招标要求情况。(2分)
  
   2、技术指导与/或安装施工方案、指导(5分)
  
   (1)所提交的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及资料的完整性。(3分)
  
   (2)技术指导工作及培训计划安排合理、到位。(2分)
  
   3、售后服务计划及企业信誉(15分)
  
   (1)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包括运行时主要配件的供应价)。(8分)
  
   (2)已用于类似工程的设备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用户反映良好,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反映良好的有一个加一分。(4分)
  
   (3)企业信誉获A级1分、AA级2分、AAA级及以上3分。(3分)
  
   二、商务标评审: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评审并评分,本项目投标报价总分为60分(投标价低于所有投标人平均值的15%须重点评审,并必须在标书中提供证明资料)。
  
   经评审的最低价得高分:以评审出不低于企业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得最高分,并以此为基准确定其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投标价格高于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1.0分。
  
   上述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l位数。
  
   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4.0万元。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为:3210843601201000029283,帐户名为: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行:江苏高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屏淮支行。查询到帐号码:84614498。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转帐支票、电汇等方式缴纳。申请人必须从其企业法人基本存款帐户转出,并于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转帐方式缴入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标段。申请人应当充分考虑银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所需的工作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时间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后果自负。
  
   3、投标保证金收据获取方式:申请人凭银行进帐单(采用转帐支票、银行汇票形式的)或银行电汇凭证(采用电汇形式的)单据的原件于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前到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财务室核实确认,投标保证金到帐后,由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出具投标保证金收据。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同时应递交投标保证金收据和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供核验。
  
   4、申请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将企业《开户许可证》的原件交由市招标办核验,同时提供《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交由招标办备案,在本市缴纳保证金时已提供过原件和备案的企业再次缴纳时无需提供。
  
   5、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
  
   5.1资格预审不合格以及未被确定入围的申请人在潜在投标人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凭收据由高邮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无息将其投标保证金退还至申请人基本帐户;
  
   5.2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在中标人确定后5日内由招标人提出,并经高邮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确认后,无息退还至投标人基本帐户;
  
   5.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经高邮市招标办备案后5日内无息退还至中标人基本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