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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水减排商机巨大 可年创GDP高达万亿

发布时间:2008/5/18 7:05:00      字号:||
  水资源现状:“缺”和“脏”

  眼下,最为抢眼的环保热门话题当属节水减排了。

  水资源短缺和水环境污染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两大危机,我国作为经济高速发展的人口大国,水资源的分布不均、大量污染以及用水浪费又使这两个问题显得尤为突出。全国660座城市中有400多座城市缺水,其中近110座严重缺水。国家环保部部长周生贤在今年两会期间对媒体说:“2006年监测数据显示,全国地表水总体属中度污染,其中在744个断面中,近1/3属劣Ⅴ类是质,重点流域超过40%的断面水质未达到治理要求,流经城市的河流普遍收到污染。”水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

  政府打响组合

  面对经济的高速增长以及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与水资源的矛盾,政府先后在“九五”和“十五”期间,分别投资2700亿和1820亿用于水处理,并颁布了《水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法规,出台《中国节水政策大纲》,对高取水、高污染、高排放的火电、石化、钢铁等五大行业限定生产取水指标,制订《海水利用专项规划》,明确沿海地区新建、在建、拟建的工业企业,要使用海水淡化水替代工业冷却水和循环水。

  2007年,政府又重拳出击。首先,国务院重新修订《水污染防治法》,对暗设排污口、使用淘汰工艺和设备等企业将处以2-50 万不等的罚款。其次,印发“关于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即 “15号文件”,其中明确:“十一五”期间,将关闭和淘汰小火电、小钢铁、小化工等13个行业的落后生产能力;新增城市污水日处理能力4500万吨、再生水日利用能力680万吨,形成COD削减能力300万吨;实现重点行业节水31亿吨,新增海水淡化能力90万吨/日,新增矿井水利用量26亿吨。另外,中央财政又投入235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并出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明确规定治污减排与政绩考核挂钩,对完不成任务的地方政府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将实行全新的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可以说,节水减排的攻坚战已经全面打响。

  部分企业在行动

  我们也欣喜地看到一些重点行业的龙头企业积极实施节水减排的喜人成绩:中国华能集团玉环电厂面对是否和当地居民“争水”的选择,最后决然利用海水淡化工艺,不仅解决了企业生产和生活的全部用水,而且还在枯水季节反哺当地居民用水;邯郸钢铁地处极度缺水地区,把炼钢废水循环利用,不仅实现了“增钢不增水”,还缓解了当地用水的供需矛盾,减少了污水的外排;阜阳华润电力采用新工艺从源头进行水处理,创下同行业最低的生产用水指标;燕山石化把炼油废水资源化,不仅解决了生产供需燃眉之急,还实现了企业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把污水排放场变成生态旅游度假区等等。现状却不容乐观

  政府打出组合拳、部分企业也在行动,可是为什么太湖、淮河等主要河流湖泊却越治越脏?为什么很多河流湖泊也越来越干枯?

  我们从最近关于企业节水减排工作的采访和调查中发现,有的企业和政府至今还在和政府玩“猫和老鼠”游戏,设明、暗两个排污口;有的企业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起来或者常年处与半运行状态和闲置状态,却无人问津;有的企业干脆没有任何污水处理设施,也没有打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计划,致使未经处理的工业污水肆意排放;有的企业因是地方财税大户,受地方政府官员的庇护,官商勾结,对环保部门瞒报虚报。

  为什么这些企业会如此被动、消极甚至严重违法呢?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哪去了?难道企业排放污水,污染环境,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恶化,导致饮食卫生以及食物链的破坏,最后却要老百姓以及我们的子孙后代用医药费去买单吗?

   两大误区导致节水减排速度缓慢

  污水处理专家普遍认为,生产企业的两大误区导致我国目前节水减排速度缓慢:第一,认为污水处理只要按照国家要求达标排放就行了,而不是把污水处理后再回用,把污水资源化;第二,认为污水处理是包袱,是赔钱买卖,不知道通过高科技手段,可以把污水变为能给企业创造经济效益的新资源。

  什么高科技手段呢?

  带着这个问题笔者最近走访了有着多年污水处理经验的北京赛恩斯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吴红梅,她认为:“污水处理的技术很多,也很成熟。现在污水回用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多是膜技术,膜技术由于处理效果好、投资少、占地面积小、自动化程度高,具有安全、可靠、经济的优点,因此,也被世界各国广泛应用于各种工业污水回用、市政污水回用、海水淡化、苦咸水淡化等。我国近几年也已经成功地把膜技术应用于市政污水回用,应用于钢铁、电力、石化等工业领域的污水回用,应用于海水淡化等,而且取得了成功的运行和管理经验。”

  专家为节水减排出高招

  一、积极开发新水源

  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城市污水、工业污水、海水其实是一项可持续利用的新的资源,把这些新的水源来作为第二水源来补充我国水资源的严重不足,不仅节省了对新鲜水的需求,还减少了污水对环境的污染,对企业来说,既节省了企业排污费,又产生新的效益。因此,节水减排对处于经济高速增长、人口也不断增长的我国国情来说,不仅是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选择,而且还是实现绿色GDP的另一个新的可持续的经济增长点。

  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数据:我国每年水的用量约有400-600多亿吨的缺口。

  专家指出污水回用、中水回用、海水淡化是解水资源缺口最有效的途径:

  污水回用:据200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显示,我国每年污水排放总量是537亿吨,其中工业239亿吨,城市生活为295亿吨。其中的90%是可以处理成优质新水,每年可产生483亿吨,按照平均商业水价5元/吨计算,那么,污水回用每年可产生2416亿元的GDP。

  中水回用:我国每年工业用水量为3600亿吨,简单低质回用量为1872亿吨。如果把这部分水的90%也进行回用,即可生产出1684亿吨的优质新水。按照平均商业水价5元/吨,中水回用每年可产生8420亿元的GDP。

  海水淡化:我国《海水利用专项规划》中,2020年将日产250-300万吨海水淡化规划,对于海岸线很长、沿海经济又很发达的我国实际情况来说,远景目标相对太小。如果把海水淡化的生产能力提高到日处理1亿吨,供给沿海以及近海300公里以内的城市和地区,那么每年即可生产新水365亿吨。按照商业平均水价5元/吨计算,那么,海水淡化将给国家每年产生1825亿GDP。

  因此,应该尽可能地鼓励使用第二水源,沿海和近海地区的城市和工业,以直接利用海水和海水淡化为主,西北地区应以苦咸水淡化为主,内陆地区的城市和企业,使用城市生活污水和工业污水处理后的再生水以缓解水资源的减少和污染。

  二、水价改革成为关键。

  开辟新水源的投资并不需要政府来全部承担,政府只要制订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的法规和优惠政策,以BOT形式,自然就会调动社会投资者的积极性,参与新水源的开发与建设,从而就会加快节水减排的速度,拉动绿色GDP的增长。

  目前海水淡化水价是4-5元/吨左右,城市和工业污水的再生水价格为1-1.5元/吨左右,相对于一些地区1-3元比较低廉的自来水价格而言,价格还是相对偏高,这也是为什么调动不了一些投资者积极性的原因之一。

  因为海水淡化水、城市和工业污水再生水却是按照生产投资成本来计算,而自来水价格是政府指导价格,享受政府财政补贴,因此,应尽快建立海水淡化、城市和工业污水回用等非传统性资源水和自来水价格的公平竞争体系,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三、加强执法和监管力度

  按照《水法》以及刚修订后的《水污染防治法》,对不节水和污染的企业处罚相对较弱。比如《水污染防治法》中,对于企业私设暗管、在饮用水源设排污口等罚款最高为100万;《水法》中,如果企业擅自取水、不按定额取水、使用淘汰的设备工艺等,罚款额也是介于2万到50万之间。

  目前海水淡化水投资吨水成本需要大约4000-5000元,城市污水回用吨水投资成本1300-1500元,工业污水回用吨水投资成本1800-2200元左右。那么,根据已经成功运行的企业的经验,建一个污水回用工程, 3-4年左右可收回全部投资。但如果企业直接或者偷排工业污水,即使连续10年接受处罚,最高罚款也不过1000万元而已。此笔经济帐自然会让那些急功近利、忽视环保的企业领导者报以侥幸心理。另外,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重经济轻环保的现象仍很严重。2007年,国家环保部对11个省份126个工业园检查中,有110个园区存在环境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