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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行报告建议我国实施水价改革 实行梯级水价

发布时间:2009/1/13 8:57:00      字号:||
  人民网北京1月12日专电 (记者扎西)世界银行12日在北京发布《解决中国水稀缺:关于水资源管理若干问题的建议》的报告。报告指出,中国当前的供排水价格仍然过低,难以反映水资源的稀缺价值,也不能在长期内有效平衡供需。报告建议,中国应实施水价改革,实行梯级水价,并切实保障低收入者利益。

  报告指出:中国的水价政策仍不能满足水务部门有效运行的需要,更不能从根本上实现水资源长期可持续利用的要求。用政府收入进行补贴的现象在中国仍然相当普遍。目前,仅在极少数的城市对居民消费者征收了非象征性的、切实的污水处理费。国家发改委的数据显示,中国36个大中型城市的平均污水处理费为0.67元/立方米,仅相当于实际处理成本的2/3。&$   

  报告提出另一个值得关注的问题在于各地城市水价和污水处理费的差异。发达的沿海城市所征收的城市水价和污水处理费往往高于落后的上游城市。水价最高的城市都处于下游沿海区域。部分地基于此因素,下游城市相比于上游城市具有更大的污水处理能力和污水处理率。由于上游城市的处理能力相对低下,导致沿江河流域的环境损害巨大以及国家层面的水污染投资效果低下。

  水价改革往往带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尤其是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的令人关注。世界范围内的水价改革总会遇到强烈的社会反响和政治上的反对,中国也不例外。地方政府往往不愿将水价提高到可持续的水平,因此存在着多种形式的补贴。尽管价格改革的反对声往往来自对贫困居民户福利的关注,但是低水价所导致供水公司较差的服务也可能造成对贫困居民的健康不良影响。

  世界银行报告强调:低水价对低收入人群具有显著的负面社会影响。首先,高收入消费者因其用水量大,不仅能获得较好的服务质量,同时也是水补贴的主要受益者。重庆市2006年开展的支付意愿调查表明,作为六个调查区县之一的沙坪坝区,月收入低于200元的特贫困户每月仅消费0.4~8吨水(平均用水量2.4吨/月),而月收入高于1500元的居民户每月用水量为1.5~30吨(平均用水量9.6吨/月)。基于这点,若不考虑消费水平统一提供1.34元/吨的补助,特贫困户每月仅能从用水补贴中获得3.4元,而其他收入稍高的家庭每月平均能获得12元的补贴。

  其次,供水质量差、服务不足则会更多危害到公众,尤其是低收入人群。众多证据显示融资不足将导致水管网难以扩展至贫民区域。在重庆,分析显示公众购买瓶装水和其他表外用水的花费高于其水表支出,其原因包括其对自来水低劣水质的担心。尤其是若不能将扩展和改善的供水服务提供给低收入地区,穷困人口除了饮用通常是从私人渠道获得的质次价高的水外将别无选择。

  世界银行高级环境专家谢剑博士告诉记者:“提高水价使其反映边际机会成本(Marginal Opportunity Cost MOC,即水的全部经济成本)的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是如何使得用水的经济效率目标与确保低收入人群获得基本服务的目标相统一。如果针对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措施得以建立,那么旨在改进供水服务质量(安全性、可靠性、可得性等)的价格改革就会实现双赢。”

  因此,提高水价需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是避免其负面影响。单一水价或许能在边际上满足效率条件,但却会加大贫困人口的经济负担,威胁其福利乃至健康。走出这一困境的常用方法,就是将单一费率结构改变为对大量消费加价收费的方式。中国法律特别提到了两部制水价在确保低收入人群获得足额用水以满足其基本需求方面所具有的重要作用。更为普遍的是,累进阶梯定价(IBT)(也可简称“梯级水价”)结构可用于反映消费者消耗大量水资源的真实经济成本,同时允许对基本需求加以补贴。对低阶梯提供一部分补贴,因此对低收入家庭有保护作用,高阶梯采用的价格应反映水资源的边际机会成本。

  “目前中国部分城市设定的第一阶梯用水量远远高于基本生活需求,这降低了水价推进节水的有效性。”谢剑告诉记者,“一般来说,可将世界卫生组织(WHO)建议的每人每天40升(大约相当于一个4口家庭每月5吨的用水量)的基本用水量作为主要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