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哈尔滨市民通过热线举报的“噪声源”中,除工地施工扰民严重外,
居民楼一楼开办的KTV、
歌厅的
噪声污染也异常严重。
据市
环保局执法人员介绍,哈市共有约300家“民宅歌屋”。在
居民楼内开设KTV、
歌厅等“民宅歌屋”,
环保部门具有第一审批权。开设“民宅歌屋”的业者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执照时,须提交
环保、文化等部门批准的前置批件。但截至目前,
环保部门未给一家“民宅歌屋”发过
环保许可,而“民宅歌屋”却遍地放歌。
在
居民楼开设小饭店的审批流程中,
环保部门有第一审批权,开办者只有拿着
环保、卫生部门的前置批件,方可到工商部门办理执照。但目前,
哈尔滨市许多开办歌屋的业主采取“迂回战术”,先以“茶吧”名义办理工商执照,其实开办的却是歌屋、饭店等。
据了解,国务院第370号《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明确规定:对于无照经营、有照但无前置审批要件、有照超范围经营的场所,工商行政部门可依法予以查处。在《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中规定,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文化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公安部门在查处治安、刑事案件时,发现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予以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