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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厂管理不善 东莞暂停支付处理费

发布时间:2009/9/11 8:12:00      字号:||
广东省东莞环保局近日对长安镇某污水处理厂做出处罚决定,暂停审核支付这个厂BOT项目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并指出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通过验收,将实行强制性委托运营。东莞环保部门这一“亮剑”举措,对污水处理厂的规范管理、稳定运行起到了积极作用。

  据悉,今年上半年,东莞环保局组织有关部门对这一污水处理厂进行了多次检查,发现存在运营台账记录不全、中控系统部分数据和曲线缺失或异常、现场设备运行和管理不善等问题,并于3月和6月两次督促其限期整改,但这个厂仍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为保证全市减排任务的顺利完成,东莞环保局研究决定暂停审核支付这个厂BOT项目的污水处理服务费,待整改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再行支付。同时要求这个厂在接到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整改,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将对其BOT项目实行强制性委托运营。对于出水水质不达标问题,东莞环保局将依据BOT协议扣减运营费并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据了解,东莞市年初制定了重大产业项目和基建项目领导挂钩督导制度,由市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对截污主干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进行挂钩督导,各镇、街领导也分片督察,形成上下联动推动污水处理厂建设之势。目前,全市共建成污水处理厂22座,其中16座已投入正式运营,日处理能力达96.5万吨;在建的有18座,预计年底可建成15座,届时日处理能力将达到174.5万吨。截至今年7月底,累计完成管线长度642.05公里,占已开工项目总里程的74.31%;累计完成工程计量支付277791.85万元,约占合同总金额的66%,全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取得了显著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