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中心 企业注册 人才注册 找回密码 投 稿 采 购

中国绿色低碳经济建设驶入快车道

发布时间:2010/3/15 7:40:00      字号:||
  新华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李惠子 全晓书 吴陈)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吴邦国9日说,中国立法机关在2010年将更加注重绿色经济低碳经济领域立法。

  吴邦国在向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今年要以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重点,通过检查节约能源法和清洁生产法的实施情况等,推动重点行业开展以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为核心的技术改造,促进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确保“十一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节能减排目标的如期实现。

  今年的修法计划包括森林法、水土保持法等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法律。

  在经过了十几年经济高速增长之后,中国正致力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上周作政府工作报告部署今年工作时也强调,要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和持久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大力开发低碳技术,推广高效节能技术,积极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强智能电网建设,增加森林碳汇。

  人大代表和分析人士指出,立法机构和政府同时把绿色低碳经济作为工作重点,表明气候变化应对已成为中国国内工作的基础性组成部分。

  国家主席胡锦涛上月初强调要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推进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

  作为全球最大的温室气体排放国之一,中国正试图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兑现对世界的减排承诺,同时满足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副研究员陈迎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说,通过法律手段支持节能减排是必要的。中国已宣布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自愿”行动目标,“这一目标的顺利实施需要相关法律的保障”。

  政府工作报告说,“十一五”前四年累计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4.38%。陈迎说:“这个数字令人不安,要完成五年减排20%的目标非常严峻,尤其是面对危机过后能耗反弹的因素,确实需要下很大力气才能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和持久战。”

  中国目前已有节约能源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森林法、草原法等一系列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的法律。

  能源专家王仲颖说,中国通过立法促进清洁能源的有效利用,这将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作出贡献。

  根据中国政府2007年发布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到2010年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将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0%,到2020年达到15%左右。中国太阳能利用和水力发电已居世界领先,风力发电装机容量也达世界第四。

  全国人大代表、皇明太阳能股份公司董事长黄鸣指出,要实现这一规划提出的任务,预计2020年前将需投资约2万亿元人民币。

  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调研室副主任翟勇说,通过立法来规范并推动绿色经济的发展是中国自身的需要,同时,也要警惕国际上一些人打着减排环保旗号,设置贸易壁垒,推行贸易保护主义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企图。(记者郭远明、许晓青参与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