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度重视世博会期间的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对省环保厅、省发改委等相关部门,以及杭州、宁波、嘉兴等8个世博场馆半径300公里范围内的设区市政府提出了严格要求。
浙江省政府要求省环保厅牵头负责世博会空气质量保障相关任务的组织协调工作,对区域大气环境有重大影响的新建项目实行定期通报制度,开展区域机动车污染联合控制,组织秸秆禁烧的联合现场执法行动等。省发改委负责严格控制长三角地区新建传统的燃煤电厂,出台有关政策鼓励电厂实施烟气脱硝。省能源局、省经信委负责在保障世博会环境空气质量的应急状况下优化电力行业发电调度、换烧低硫煤等工作。省公安厅、交通厅负责进沪机动车管理工作,启动机动车辆环保标志互认等。
浙江省政府要求8个设区市政府对所辖县、市、区范围内的钢铁、化工等行业大气污染源实施全面综合整治,确保达标排放。对燃煤锅炉、炉窑设施的治理设施进行全面清查,在世博会前完成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分级负责机制,组织实施秸秆野外禁烧工作。杭州、宁波、嘉兴、舟山4个城市,要抓紧开展长三角重点城市日报数据动态发布、48小时趋势预报以及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和灰霾联合监测等工作。
浙江省还表示,在世博会期间将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在特殊气候下空气质量严重污染时,会对钢铁、化工、水泥等高污染企业或生产线采取限产限能等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