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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整治境内海河流域污染源

发布时间:2007/5/27 7:20:00      字号:||

  本报讯 (记者张隽波) 5月16日,记者从省环保局获悉,我省决定从现在开始,用5个月时间对海河流域我省境内的污染源进行综合整治,以使该流域水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海河流域是国家确定的水污染防治重点流域,我省位于海河流域上游,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对全流域有重大影响,特别是关系到我省7市45县和北京、河北及河南部分地区群众的饮水安全。

  此次整治的重点包括地表水水源地、沿河两岸城镇集中式地下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排污企业;海河支流沿岸的排污企业;沿岸城市污水处理厂等。

  省环保局要求,海河流域各市、县要对未履行环评审批程序即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的企业,一律停止建设或生产;对逾期未申报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对长期超标排污、影响海河流域水系水环境安全的,一律停产治理;对治理无望的企业,由当地人民政府责令关闭。

  专项整治期间,各地要确定一批典型案件,通过挂牌督办,公开查处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和处理一批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