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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流域将实行水资源分配制度

发布时间:2011/4/21 8:04:00      字号:||
记者19日从正在南京举行的“长江论坛”获悉,《长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制订》任务书的编制工作已完成。编制者之一、长江科学院副院长陈进博士表示,“与其它河域实施的水量分配制度有所不同,长江流域将要实行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将为史上最严。”

  据他透露,长江流域中已有6条河流纳入这一制度,至2015年还将有8条河流先期实行最严水量分配制度。

  为建立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中国新确定了“水资源开发利用量”、“纳污总量”、“用水效率”三个严格的控制指标。陈进说:“这三个指标对中国各地区都适用,但不同地区流域,控制的重点、内容将有很大的区别。对于长江,‘三个指标’的制订和实施比其它流域更为复杂。”

  据他介绍,虽然长江是世界第三、中国第一的河流,但长江与黄河一样“缺水”,其中,黄河是“资源性缺水”,长江是“水质性缺水”。长江流域内大部分地区的用水量和未来需水量小于可供水量,但是过去粗放式的管理使水域和河网污染严重,许多水域只能用作农田灌溉,水资源浪费现象严重。

  陈进说,新制订的长江流域水量分配方案优先考虑的是国家水资源配置战略规划需要,而强化取水许可监督管理是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目前,实时监控系统已经搭建完成,正在启动部分取水户试点工作。先期纳入监管的河流分别是汉江、嘉陵江、牛栏江、赤水河、金沙江、长江干流。2013年至2015年綦江、御临河、岷江、沱江、水阳江、滁河、乌江及雅砻江也将陆续开展水量分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