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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与东盟将构建环境保护合作桥梁

发布时间:2011/5/27 7:23:00      字号:||
今日上午,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主办,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承办的“中国-东盟环境保护中心启动活动”在京举行。环境保护部周生贤部长出席活动,做了“携手前行,追求共赢—构建环境保护合作的桥梁”的主旨发言,并与东盟副秘书长米斯然·卡尔梅共同为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揭牌。

  周生贤指出,中国与东盟国家山水相连,大多数属于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工业化国家,在环境与发展领域面临许多共同挑战。推动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相互协调融合,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一直是中国、东盟对话与合作的主旋律。

  周生贤表示,在2007年第十一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温家宝总理提出:“我们愿同东盟探讨制订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战略,建立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时至今日,环保合作已发展成为中国和东盟合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领域,双方的对话不断深入,沟通机制日臻完善,合作成效不断显现。

  周生贤部长强调今年是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正式启动,对于双方深化合作具有重要意义。希望中心充分发挥窗口、桥梁和平台作用,为推进中国-东盟环保合作做出贡献。周生贤部长就进一步推动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积极落实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战略。《中国-东盟环保合作战略2009-2015》已明确双方合作的指导思想、战略目标与优先领域,要尽快商定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行动计划,确保双方合作的惠益共享;

  第二,开展“中国-东盟绿色使者计划”活动。扎实推进在环境无害化技术、环境标志与清洁生产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可持续生产与消费领域对话;积极开展环境合作示范项目,加强区域环境能力建设,搭建“中国-东盟环境合作示范平台”;通过政府、企业和社会等多层面交流,促进公众环境意识提高。

  第三,加强在全球和区域环境问题上的对话与合作。在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危险废物非法越境转移、大气污染物传输、水环境管理等领域,加强沟通合作。尤其是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中国西南地区与东盟国家,特别是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生态环境相似,双方在该领域的合作大有可为。

  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是为了落实温家宝总理在2007年第十一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的倡议,由中国政府批准成立,2010年3月,环境保护部启动了中心组建工作。该中心将成为落实《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战略》及相关合作项目的主要实施机构和技术支撑力量,是我国环境保护对外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和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