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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药从未收罚单,环保部门失职?

发布时间:2011/6/18 8:02:00      字号:||
  由于尚未达到检修规定的大限,因此哈药总厂暂时没有处罚之虞。哈药总厂宣传部部长蔡女士表示:“暂时还没有涉及到这个问题,不过可以肯定,此前哈药总厂从未受到过环保处罚。”此前,哈药的废气问题曾困扰哈市居民多年。哈药方面也宣称,只有2009年8月12日晚9时至12时的一次监测中,显示硫化氢超标1.37倍。其暗指哈药废气排放一直正常。(6月10日《21世纪经济报道》)

  环保部门作为政府下设的一个职能部门,担负着保护环境之重任,理当对破坏环境的行为不留情面,及时查处并将有关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从而形成“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但令人遗憾的是,哈药的废气问题曾困扰哈市居民多年,其宣传部部长蔡女士也表示并未因此受到过处罚。相关环保部门的不作为,不免让人疑窦丛生了。

  在我国,该设的职能部门一个都不少,就拿环保部门来讲,一直下设至县一级,由此也可以看出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可近年来,污染环境、破坏环境的事件一直不绝于耳、不绝于眼,有的达到令人触目惊心得地步——地方百姓因为企业长期排污,竟罹患绝症!很显然,出现如此令人痛心的环境事件的根子是环保部门,它们与某些排污企业结成了利益共同体,慢作为少作为或不作为,听任或纵容某些企业肆意妄为地破坏环境

  保护和改善环境也是保护和发展生产力,如果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地方经济的暂时发展,肯定是得不偿失的。环境一旦遭到严重破坏,投入较大的人力财力不说,而且短期内很难恢复,像淮河、太湖的污染治理,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因此,国家强调要又好又快地发展,努力构建环境友好型社会。

  相关环保部门为何不对哈药的违规排污予以处罚,什么原因不得而知,不过这种做法十分不妥是肯定的。这不仅严重危害了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更重要的是在变相保护排污企业,给其发出了错误的信号。排污企业有可能因为环保部门的“犹抱琵琶半遮面”而有恃无恐地“将排污进行到底”,在环保上与媒体、与公众玩“躲猫猫”。

  任何职能部门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依法行政、执政为民。保护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任何环保部门无权温柔执法,随便拿环境作人情而对排污行为网开一面。该处罚的就要从严处罚,该公开的就要尽快公开,不能让“环保”蜕化为“污保”,否则就对不起老百姓、对不起子孙后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