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日前指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
环境空气污染特征发生了新的变化,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现行的《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修订。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日前主持召开
环境保护部常务会议,听取《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汇报,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
环境监察
标准化建设
标准(修订稿)》、《
环境监察
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稿)》,以及部分申请上市或再融资公司的
环保核查意见。
周生贤听取了《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修订情况汇报,原则同意修订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他指出,《大气
环境质量
标准》自1982年首次制定并发布实施以来,较好地适应了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
环境管理的需求,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中国
环境空气污染特征发生了新的变化,有必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现行的《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进行修订。
周生贤强调,修订后的
标准要充分考虑中国
环境空气质量特征,以最新的
环境空气质量基准为基础,整合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体系,提高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科学性和数据统计的有效性。在修订过程中,要进一步深化对
环境标准重要性的认识,继续在更大范围内征求意见,待条件成熟后按程序提请部常务会议审议。
据介绍,现行的《全国
环境监察
标准化建设
标准》和《
环境监察
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自2006年起实施。周生贤指出,随着人民群众对
环境质量诉求的提高,
环境监督执法的深入和
环境监察工作任务不断加重,有必要对《全国
环境监察
标准化建设
标准》和《
环境监察
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暂行办法》进行修订。
据悉,修订后的建设
标准内容由原来的53项增加到65项。修订后的达标验收管理办法突出了分类验收、科学量化和操作性强的特点。会议决定,《全国
环境监察
标准化建设
标准(修订稿)》和《
环境监察
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管理办法(修订稿)》经进一步修改后发布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