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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4000多家企业有偿使用排污权

发布时间:2011/9/30 7:18:00      字号:||
截至目前,这个省已有46个市县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建立市场减排机制,有效地引导了企业自觉调整产业结构。

  早在2002年,嘉兴市就在其所辖的秀洲区进行区内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试点。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嘉兴市建立了全国首个排污权交易平台——市排污权储备交易中心。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去年10月印发《浙江排污权交易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标志着浙江工业企业彻底告别无偿使用环境资源、随意向自然界排放污染物的历史,浙江也由此成为我国首个将排污权交易制度全面纳入省级环境管理体系的省份。

  根据规定,在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的地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排污单位需要新增排污权指标的,要通过排污权交易取得,如果出售排污权指标,则必须通过排污权交易机构的平台进行交易,排污权交易价格实行市场调节。

  据浙江环保厅副厅长卢春中介绍,该省通过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突出环境的资源化、价格化、有偿化和产权化,大力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目前全省有11个设区市、35个县(市)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累计实行排污权有偿使用企业4642家,缴纳有偿使用费8.31亿元,排污权交易1274笔,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金额总数达到11.23亿元。

  同时,浙江省还积极推进了排污权抵押贷款,至今已累计贷款129笔,涉及金额6.2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