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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垃圾污水处理职责不明 没人没钱没监管

发布时间:2011/11/3 8:20:00      字号:||
  农村垃圾乱倒,污水横流,到底是哪个部门来管?环保、农业、住建等部门都各有难处。昨日,全省爱卫会全体委员会议在广州召开,省爱卫会主任、副省长雷于蓝讲话要求各部门认真研究协调,开展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

  省爱卫会副主任、省政协副主席、省卫生厅厅长姚志彬在工作报告中透露,“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创建11个“国家卫生城市”、85个“国家卫生镇(县城)”,数量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85.79%,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77.74%;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了8.87个百分点,建立了覆盖全省93个涉农县的农村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网。但我省爱国卫生工作目前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亟待解决,全省还有约1/5的农村人口未喝上安全卫生的自来水,约1/8的农村人口未使用上卫生厕所。

  按照全省爱卫工作“十二五”规划,到2015年,我省要新增3—4个国家卫生城市,全部地级以上市创建成省级卫生城市。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88%以上,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0%以上。各地级以上市建立本市的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网络,全省所有城市实现灭鼠达标。

  会上,农村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的监管责任问题引起热议。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指出,按照全省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到2012年底,全省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都要达到15%,这项工作规定由环保厅牵头,省农业厅、住建厅配合。但目前这项工作到底由谁来做,各部门都有难处,全国也很难明确。环保部门在基层没有固定队伍、经费,很难有效监管。所以到目前,全省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的处理率连基数都没摸清楚。

  雷于蓝指出,要认真研究这一问题,可以向外省取经,并在省内开展试点。她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推动整洁行动深入开展,从根本上解决好“广告乱贴、摊位乱摆、车辆乱停、工地扬尘”等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突出问题。农业、住建、卫生、环保、水利和工商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共同研究,力争在农村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集贸市场卫生管理等方面有所突破。要充分利用2012年爱国卫生运动60周年纪念活动这一契机,掀起爱国卫生运动的新高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