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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将有效解决“垃圾围村”

发布时间:2012/2/11 8:29:00      字号:||

  粤农村环保十二五”规划印发 明年底前解决全省农村逾1600万人饮水安全问题

  近日,广东环保厅印发了《广东省农村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记者从规划中获悉,“十二五”期间,广东省将推进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农村生态示范创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等7大农村环保重点工程,到2013年,解决全省农村1645.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2015年前,县县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并要引导工业进园、产业入区,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制度,严防污染向农村转移。

  现状:工业化发展威胁农村污染防治

  广东省是传统的农业大省,全省共有1139个乡镇、22105个行政村、约6000多万农村人口,农村环境保护问题历来是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重点之一。“十一五”以来,我省在保持农村经济持续稳步发展的同时,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

  但与此同时,《规划》透露,目前我省农村的典型环境问题依然突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环境保护机制体制不健全、农村饮用水安全缺乏保障、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业污染源缺乏有效控制等矛盾凸显,农村环境保护总体形势严峻。

  目前,全省仍有约283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尚未得到解决。部分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偏低。据全省最新农业污染源普查数据显示,全省农业污染源COD、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占全省排放总量约31.7%、24.9%,其中污染排放主要来源于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数量众多的畜禽散养污染不容忽视。

  《规划》介绍,伴随着全省产业结构调整和“双转移战略”的深入实施,部分地区重污染工业出现从城市向经济欠发达农村转移的态势,农村工业化发展的加速对农村饮用水、土壤、农产品安全等多个领域产生影响和威胁,给农村污染防治带来威胁。

  治水:年内珠三角镇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

  针对目前我省农村饮用水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规划》提出,将在“十二五”期间深入实施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工程,解决农村取水不方便、水源保证率不足和饮水水质达不到饮用水卫生标准等问题。

  具体措施为,充分利用现有自来水管网,加强统筹规划建设,通过管网延伸供水、镇级中型水厂建设等方式实现连片、跨区域供水。对农村居住人口分散的山区,因地制宜选择较小规模的集中式或分散式供水。加快集中供水工程建设,发展城乡一体化供水,结合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

  到2013年,全省基本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解决全省农村1645.5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此外,就目前全省大部分农村生活污水基本未经处理直接排放的现状,我省还将加快推进镇级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重点推进水源保护区、具有饮用功能重点水库区范围内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12年,珠江三角洲地区争取镇镇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练江、枫江干流两岸中心镇均建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到2015年,新丰江水库、枫树坝水库、飞来峡水库、南水水库、高州水库、鹤地水库等重要水库库区和东江、西江、北江、韩江、鉴江、漠阳江干流及其重要一级支流沿河的镇要建成污水处理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