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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审批防污染向农村转移

发布时间:2012/2/11 8:30:00      字号:||
环保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我省产业转移的推进,一些资源能源消耗大、规模小、工艺技术和设备落后、污染治理能力差、企业管理水平低的建设项目转入山区农村,对我省重要饮用水源地和农村环境安全构成威胁。

  对此,《规划》指出,要引导工业进园、产业入区,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制度,严防污染农村转移。加强对乡镇企业的环境监管,逐步实施企业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控,对超标排污企业实行限期治理。

  对群众关注的重金属污染问题,《规划》要求,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对生态环境和农产品安全产生不可恢复的破坏性影响的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禁止审批向河流排放有汞、镉、六价铬等重金属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禁止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冶炼汞、砷、铅、锌、硫、钒等矿产资源开发活动。

  《规划》要求,严格农村地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和执法监督,防止污染由城市向农村转移;控制农业区和农产品产地周边的工业点源,防止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对农用土壤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