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审批同意《全国
地面沉降防治规划(2011~
2020)》,《规划》要求以长江三角洲地区、华北地区、汾渭盆地为主要目标区,最大限度地减少
地面沉降灾害对经济社会造成的损失。这是
中国首部
地面沉降防治规划。
《规划》明确,到2015年,完成长江三角洲、华北平原、汾渭盆地等主要
地面沉降区和高速及重载铁路沿线等重大工程区的
地面沉降调查,初步建立覆盖上述重点地区的
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完成
地面沉降区的地下水超采复核,控制并逐渐压缩地下水超采规模;建立区域
地面沉降防治与地下水管理技术支撑体系,使
地面沉降继续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到
2020年,完成全国
地面沉降调查,建立全国
地面沉降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
地面沉降监测与防治技术体系、管理体系;实施重点地区水资源配置与地下水禁采限采、含水层恢复修复工程,使
地面沉降恶化趋势得到有效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