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
环保部门正考虑与证监部门研究建立
上市环保核查的信息共享和部际联席机制。由于重点行业
环保核查和
上市环保核查标准一致,两部门有望建立“白名单”和“
黑名单”———对于通过行业核查的企业免于
上市核查;对于行业核查中发现严重污染或弄虚作假的企业,则在
上市核查中不予受理或终止核查。
动向
上市环保核查“杀手锏”频出
资料显示,
上市公司
环保核查是指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为规范和促进持续改善申请
上市的公司和申请再融资的
上市公司的
环境行为、避免因
环境污染问题对投资者带来投资风险的一项
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
环保核查、环评审批、总量减排是当前工业污染防治的‘三驾马车’。如果说环评审批是企业应具备的‘准生证’,
环保核查就是企业应具备的‘健康证’。”
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此前在全国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上说道,2011年,通过阻断违法企业
上市融资道路,
上市环保核查“杀手锏”作用日益凸显。
记者获悉“十二五”期间,将以
环保核查和清洁生产为重点,着力推进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张力军表示,工业污染防治始终是
环境保护的重点领域。当前,工业企业仍然是主要污染物减排、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控制、
环境质量安全保障的工作重心,必须强化
环保部门对工业企业的精细化管理。
其中,在重点行业
环保核查方面,
环保部强调,各级
环保部门要采取措施积极支持符合
环保要求的企业,简化
上市环保核查程序;对于不符合
环保法律要求的企业,要采取严厉监管措施,不予出具
环保守法证明文件。
为提高联合监管水平,
环保部一位权威人士表示,
环保部将发布符合
环保要求的重点行业企业名单公告,并抄送商务、工业、银监、证监、质检等有关部门。地方各级
环保部门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行业准入审查、生产或工商许可证审核、贷款融资审查等工作时,应按照行业
环保核查模式对企业进行全面审查后才出具
环保守法证明文件。
在
上市环保核查和后督查方面,上述权威人士称,今后,
环保部将严肃处理地方
环保部门“越权”出具意见等违规行为,并向社会通报。各地可与同级证券监管部门建立合作联动机制,督促企业提前着手解决
环保问题。各省级
环保部门要督促
上市公司及时、完整、真实、准确地披露
环境信息,定期开展
上市公司
环保后督查,结果要及时上报
环保部,由
环保部统一发布。
问题
上市环保核查仍未成“硬约束”
据统计,截至2012年5月21日,
环保部层面最近一年开展
上市环保核查工作信息显示,在51个申请核查的公司中,仅有12个获得通过,通过率仅为约23.53%。其余公司则在“核查结果”栏目处于“终止”“暂停”等状态,或者在“审议进度方面”处于“公司补充材料”“调查核实”“公示“待上部常务会”等状态。河南神火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甚至面临“不受理,重新编制报告”的处境。
环保部相关人士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解释称,对于地方的重大
环境风险,
环保部门过去只要求企业“承诺解决”“开始行动”就可以了,现在则要求其“兑现承诺”“完全解决”才能
上市放行,“尚未通过的企业增多,是因为门槛提高了”。
与
环保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各省级
环保部门最近四个季度直接出具的
环保核查意见统计表显示“核查结论”几乎都是“通过”。中国
环境科学研究院
环境影响评价中心主任李彦武分析道,一种情况是
环保问题未整改完毕,
上市核查申请根本就没被受理,因而没纳入统计口径;另一种情况是企业“船小好调头”,
环保整改的进度很快,也让它通过了。“当然,免不了还有地方
环保部门‘通融通融一下’,先放行,后整改。”李彦武说。
上述
环保部权威人士承认,目前仍有一些省份不严格把关,将矛盾上交甚至帮企业隐瞒问题,极个别省份还违规越权出具意见。该人士强调,
上市环保核查意见只能由
环保部和省级
环保部门出具,地市和县级
环保部门不得越权,更不能以任何形式的
环保证明文件替代
上市环保核查意见。
李彦武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说,“越权”行为会导致两种后果:一是容易产生因“越权”审批导致的工作失误和腐败寻租,把
环保部门推到了风口浪尖;二是如果各级
环保部门的核查标准不一致,有松有紧,拟
上市公司就会倾向于往市、县里申请,而市、县
环保部门在技术、人员、资金上都不具备条件。
据媒体报道,今年初,华电国际公告称公司定向增发获得证监会核准。然而,就在同一天,
环保部却公布其
环保核查“不被受理”,其中就包括定向增发募资项目莱州电厂。据
环保部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再融资必须拿到
环保核查“通行证”。
李彦武解释称,证监部门并没有在规章中将
环保核查作为
上市必要条件,只是在部门内的操作规程上要求取得
环保主管部门的文件,
环保部只是“应证监会要求出具意见”。他认为,
上市环保核查离部门规章还有一定距离,更不要说法律法规了,仍处于从“软约束”向“硬约束”的过渡阶段。
环保部规划研究院一位资深研究员建议,
环保部门须对在审查过程中弄虚作假、刻意隐瞒或故意遗漏企业重大违法行为的单位和部门加大惩罚。对没有严格执行
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环保设施不配套、不能稳定达标排放、
环境影响和事故风险大的企业,要在
上市融资和
上市后的“增发和配股”等环节进行严格限制,甚至考虑实施“一票否决制”截断其资金链条。同时,立法明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机构的相关责任。
在部门联动机制方面,该专家还建议,建议各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共同推进
上市公司
环保核查制度、
环境信息披露制度、
环境绩效评估制度的发展,形成对
上市公司全过程、系统、完整的监督、约束机制,引导
上市公司积极履行保护
环境的社会责任,促进
上市公司持续改进
环境表现。
影响
有色行业“两高”企业压力大
环保部数据显示,2011年,通过
环保部
上市环保核查的51家公司新增
环保投入99.7亿元,完成916个治理项目。2009和2011年,
环保部组织开展
上市公司
环保后督查,共检查138家
上市公司的693家下属企业,对紫金矿业等
环境问题突出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推动整改689项重大
环境问题。
具体而言,上述研究员告诉记者,根据若干
上市公司
环保核查的经验,在核查过程中被核查企业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技术报告存在较多问题,不足以支持审核;公司未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环保设施不能正常运转;在核查报告中没有全面评价当地群众对电厂建设、运行的态度;产生的污染物不能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公司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不完善。
一位参与过相关工作的
环保系统人士告诉记者,
上市环保核查涉及面广,专业性强,难免有严重污染的“漏网之鱼”
上市且未受到处罚。当然,也有可能企业申请
上市期间符合标准,但日后随着自然保护区范围的扩大、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提高,甚至爆发重大突发
环境事件,从而仍然面临
上市公司
环保后督查的压力。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
环保部今年将继续开展稀土、制革、钢铁、柠檬酸、味精、淀粉及淀粉糖、酒精行业
环保核查,今后适时逐步开展铅蓄电池和再生铅、多晶硅、焦炭、化工石化、有色金属冶炼、铬盐等行业
环保核查。
中信建投证券有色金属行业分析师张芳告诉记者,在上述重点行业
环保核查扩围名单中,就包括铅蓄电池和再生铅、有色金属冶炼、铬盐等有色金属上下游行业,这或许意味着,上述行业的拟
上市公司将首当其冲受到影响。对于其中的“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日益严厉的
环境政策将加大其
环保投入,并压缩其落后产能,最终导致“强者更强,弱者更弱”的行业洗牌。记者 梁嘉琳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