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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扔垃圾者将被强制从事公益劳动

发布时间:2012/7/25 7:50:00      字号:||
深圳拟开全国先河,对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立法,在第一轮民意调查中,共有49种不文明行为列入“拟处罚”名单。目前,第二轮民调已启动,将就市民不文明行为的处罚机制进行创新探索,征求公众意见。

  深圳拟将社会服务令、降低信用等级、刊登道歉声明等新手段列入处罚种类,并限制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加大立法的操作性。

  “新处罚手段借鉴了新加坡等国的先进经验。”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主任戴广宇表示,社会服务令通过让违法者从事有益于社会的各种公益劳动,以弥补其因违法行为而给社会和个人造成的损害,更加侧重于教育、感化功能。本次立法还将缩小行政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权,以避免执法尺度不一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这将是深圳市获得特区立法权以来,涉及面最广、难度最大的一次立法。”

  据了解,立法首轮民调中,占道摆卖成“认为最普遍的十大不文明行为”之首,从建筑物或车辆向外抛物成“最需要惩罚的十大不文明行为”之一、未经登记擅自养犬则位列“对查处争议较大的十大不文明行为”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