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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油污水泄漏 蓝星石油济南分公司被罚20万

发布时间:2012/8/1 6:49:00      字号:||
 市民关注的蓝星石油济南分公司含油污水泄漏事件有了新进展。市环保局今天召开全市100余家重点风险源企业参加的通报会,通报蓝星石油济南分公司含油污水泄漏事件调查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市环保局依法对蓝星公司处以人民币20万元罚款,并责令蓝星公司迅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在整改措施未落实到位前不得进行生产。

  通报会上,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指出,我市个别企业在环境安全防控方面仍存在着薄弱环节和严重的隐患问题,主要表现在:认识不到位,环境安全观念淡薄;环境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不够实、不够细;预案针对性不强,预案执行不到位。为预防和避免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市环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在近期开展一次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

  同时,市环保局要求,各有关单位要举一反三,迅速排查隐患,严格落实环境安全各项防控措施;迅速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对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要督促企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