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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等六部门将开展报废汽车拆解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2012/9/6 8:02:00      字号:||

记者4日从商务部获悉,为整顿和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秩序,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六部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将于2012年9月至2013年2月开展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专项整治。

  通知称,当前,一些地方非法回收拆解报废汽车、利用报废汽车“五大总成”拼装车的活动有所抬头,报废汽车、拼装车上路行驶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并造成环境污染。为整顿和规范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秩序,切实加强报废汽车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回收拆解和倒卖报废汽车、拼装车等违法行为,商务部等六部门决定在全国集中开展报废汽车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明确了专项整治的四大内容:一是全面整顿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二是大力整治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市场;三是严厉打击报废和拼装车辆上路行驶行为;四是建立报废汽车管理长效机制。

  通知提出,商务部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报废汽车管理制度,强化监管措施,抓紧出台《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加快修订《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