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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4家企业列入二恶英排放重点监管

发布时间:2012/9/10 8:33:00      字号:||

 近年来各地垃圾焚烧厂选址争议不时出现,二恶英排放源的信息公开日益受公众关注。2010年10月,环保部等九部门发布《关于加强二恶英污染防治的指导意见》,当中规定:“每年年底前,各省级环保部门依法公布应当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二恶英重点排放企业名单”。如今《意见》实施近两年,环保部门对相关企业名单的公布情况如何?

  近日,有环保组织披露的简报显示,经过近一年的申请,其向全国31个省市区(除港澳台地区)环保部门以及国家环保部,了解“二恶英重点排放企业名单”,仅有6个环保部门公布相关企业名单。

  简报显示,在申请前,包括广东在内的4省主动在其环保厅网站公布了本省“二恶英重点排放企业名单”。该环保组织认为,“广东省在主动公开信息和答复申请内容两方面,表现最好。”

  而记者从我省公开的情况看到,被我省列入二恶英类POPs(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排放源的24家企业名单中,排放量估算最大的并非垃圾焚烧企业,其中有一家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企业,以及东莞、深圳两地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榜。此外,广州、清远、佛山、惠州等地,因单位面积二恶英类POPs污染负荷和潜在影响较大,被列入我省POPs重点防控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