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
环境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关于全面
禁止进口
固体废物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
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
固体废物。《公告》
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1)我国将全面
禁止进口
固体废物,生态
环境部将不再审批、发放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
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2)对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内单位产生的未复运出境的
固体废物、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保税监管场所外开展保税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单位生产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未复运出境的
固体废物,均按照国内
固体废物相关规定进行管理。(3)《公告》自
2021
年1 月1 日起正式生效施行,相关规范性文件同时予以废止。
自2017
年
禁止“洋垃圾”入境以来,国内进口固废得到明显控制,但在部分再生资源领域的固废进口仍保留一定进口许可,而在国内自身废物治理大力推进和垃圾分类后各类资源处置渠道逐步规范化的背景下,固废进口的原材料提供意义进一步被削弱,而进口固废本身夹带和依附的各类污染问题则被进一步放大。因此
2021
年全面
禁止洋垃圾进口一方面是对整体生态文明和
环境保护的进一步落实,另一方面也体现了国内固废处置体系和再生资源体系独立高质量发展的决心和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