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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心公益遭拒绝 尴尬的废电池该去向何方

发布时间:2007/6/27 7:10:00      字号:||
  为迎接第36个世界环境日,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2000名中学生日前发起了一次回收废旧电池的活动,共收集了3大箱一次性干电池。但当学生们想安全处理这批电池时,却被有关部门告之必须交纳一定费用才能处理,这给尚未具备独立经济能力的学生们出了一个难题。近日,记者深入了解发现,有关部门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他们并不鼓励集中回收废旧干电池.那么,孩子们的公益爱心又该去向何处呢?


现年75岁的朱天荣无奈地告诉记者,他在5年时间里,已用1万多元回收了3吨多废电池,不但不能赚钱,而且去专门处理固体垃圾的省城某公司,每吨废电池需要支付给该公司处理费2万元。在3吨多废电池前,朱天荣随手拣起几节废电池,发现已锈迹斑斑,但又无可奈何。


  收了废电池却无法处理,爱心公益遭遇拒绝难题

  据了解,为了迎接第36个世界环境日,自5月16日起,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30个班级的约2000名学生发起了一次以“我参与、我快乐、我环保、我健康”为主题的系列环保活动,其中一项内容就是回收废旧电池。经过学生们约一个月的努力,目前已回收了3大箱废电池。日前,当学生们带着这些废电池来到长春市环保局,希望该部门能够帮助提供安全环保的处理措施时,得到的回复却是“无法处理”;学生们若想处理,只能将废电池交给一家名为“吉林省蓝天固废处理中心有限公司”的企业,而且须收取一定处理费用。

  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教导处教师孟祥哲说:“这个回答使学生们大失所望。其实我们学校做这件事,本来是想让学生们不用投入太多精力,就能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利于环保的事情,从中培养他们的环保意识。但没想到,最后还要让学生们自己掏钱,现在我正为如何处理这件事犯愁呢!”

  据孟祥哲介绍,他曾经在课堂上为学生们做过一个实验:在盛满水的1000毫升烧杯中放入一块漏液的1号电池和1条小金鱼,结果没过几分钟小鱼就死了。据了解,吉林省第二实验学校举办这次活动的目的,一是为了迎接第36个世界环境日;二是为了唤起学生的环保意识,让他们用实际行动支持长春市争创“全国卫生城”和“全国文明城”;三是希望能以学生带动他们所在的家庭,从而辐射全社会,形成一种“人人都能积极参与环保活动,为与生存息息相关的环境保护出一份力”的氛围。

  孟祥哲说:“这次学校组织学生们将家里的废旧电池集中回收,并交给相关部门处理,是件利于环保的好事,所以我希望政府有关部门能够帮助免费处理这批废旧电池。”

  记者随后联系了长春市环保局危险废物管理中心,也得到了和长春市环保局一样的答复:他们无法处理。废电池只能交由蓝天固废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理,且要收取一定处理费用。

朱天荣(右)和老伴将刚回收来的约50公斤废电池,倒往堆有3吨多废电池的堆积处。


  企业答复:干电池可收但对保护环境无大作用

  日前,记者采访了蓝天固体废物处理中心董事长兼总经理田捷,田捷表示,该中心获得了吉林省环保局及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许可证,是目前吉林省惟一一家经授权可以处理危险物品废物的企业,而且收费标准是经过环保部门评估中心严格审核的。由于危险废物处理要经过多种工序,因此必然要产生成本;而现在的收费标准基本算是成本费,废电池处理的收费标准是每公斤50元。

  田捷说,他们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前后收到了多所学校收集的废旧电池,本来都是要收费的,但这次从支持公益事业的角度出发,他们可以考虑免费处理吉林省第二实验中学收集到的废电池

  但是田捷同时告诉记者,即使把全长春市的废旧电池全部集中在一起,它们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也并不是太大。而真正应引起全社会关注的,是那些没有经过正规回收程序而私自违法丢弃的有害工业污染物、工业用水以及化学试剂、医学用品等,“其实每天被偷偷丢弃在垃圾场的废料对环境的危害相当于几百万节电池造成的污染。”

  “如今环卫工人下到地下排水管线,能看见老鼠的都很少。你说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按理说饮食也大大丰富了,为什么老鼠却变少了?这是因为老鼠和鱼一样,都是对环境很敏感的生物,大量工业污水、化学试剂等流入下水管道,已经对老鼠的生存空间造成极大威胁,结果老鼠数量反而比原来减少了。”田捷解释道。

  田捷认为,在这方面一些外资企业的环保意识就值得学习,且吉林省几所著名高等学府也会把做实验后残留的有毒化学试剂和废渣统一收集起来交给专业部门处理,但是选择违法私自排污的单位还是占多数。他表示,让全社会从一点一滴做起、切实保护环境固然是好事,但这还远远不够。如果真的想让环境免遭毒害,就必须从推进污染减排抓起,切实提高企业、学校和医院负责人的环保意识,同时还应加大监管处罚力度。
  相关部门:不鼓励回收电池,孩子的行为不必重复

  记者在采访相关部门时了解到,国家环保总局早在2003年就发出过通知并提到:“废电池收集重点是镉镍电池、氢镍电池、锂离子电池、铅酸电池等废弃的可充电电池和氧化银等废弃的扣式一次电池……2005年1月1日,停止生产含汞量大于0.0001%的碱式锌锰电池,逐步提高含汞量小于0.0001%的碱性锌锰电池在一次电池中的比例;逐步减少糊式电池的生产和销售量,最终实现淘汰糊式电池……废一次电池的回收,应由回收责任单位审慎开展。目前,在缺乏有效回收的技术经济条件下,不鼓励集中收集已达到国家低汞或无汞要求的废一次电池。”

  吉林省固体废物管理与交换中心副主任于新刚介绍说,由于目前正规厂家生产以及正规渠道销售的一次性干电池一般都是低汞或无汞电池,因此已可以当作生活垃圾填埋。谈到孟老师做过的实验,于新刚认为其实验的权威性难以保证。据他了解,清华大学也做过类似实验,结论是将废旧电池等同于生活垃圾处理对环境造成的危害不会很大。

  随后,记者从国家环保总局固体处了解到,危险废物处理一直遵循市场规律,原则就是“谁生产谁付费、谁污染谁买单”。

  对此,相关人士认为,吉林省第二实验中学这次很有可能是好心没办成好事。本来是一次很好的公益宣传活动,却因为认识和操作不当,成了一个令学生们灰心失望的教训。他们认为,这与有关部门宣传教育力度不够不无关系。

  对此,长春市环保局宣教中心的韩蓓蓓表示,五六年前宣教中曾号召过各学校集中回收废旧电池,不过在国家环保总局通知出来后,他们已经不鼓励学校这样做了。但由于没有对此进行过普遍宣传,就在社会上造成了一种错误认识,致使人们始终认为干电池危害特别大,而且国家也鼓励回收。不过,由于收集起来的电池很难处理,原来收集的电池目前也只是储存在长春较为偏远的一个地方,并没有填埋,这给他们的下一步工作开展也造成了不小的麻烦。据了解,目前他们还没有专门对各学校进行过废旧电池回收方面知识的普及和宣传,下一步可能会做此打算。( 海洋、马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