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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举报偷排废水 最高奖励罚款额80%

发布时间:2007/8/25 7:18:00      字号:||
    23日,记者从东莞环保局获悉,《东莞奖励举报违法排放工业废水行为暂行办法》已由东莞市政府正式颁布实施。今后凡是群众举报企业违法排放工业废水的行为可获得罚款额30%~80%的奖励。按照《办法》规定,举报人准确指出违法企业埋设暗管具体位置或其他隐蔽排放方式,且企业超标排放工业废水,经环保部门查实并处以罚款的,按罚款额的80%给予奖励
   举报举报企业擅自拆除、闲置废水处理设施,超标排放工业废水,经环保部门查实并处以罚款的,按罚款额的50%给予奖励

    举报人员也不必担心个人举报会遭到报复,《办法》对举报人员保密制度作出严格规定。

    可拨打12369举报

    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12369专线进行举报,也可通过挂号信或亲自到东莞环保有奖举报中心进行举报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讯地址、手机号码和被举报企业的准确名称、详细地址及排污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