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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污水处理厂COD处理合格率将与运营费挂钩

发布时间:2007/10/9 8:08:00      字号:||
  福建省为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COD处理合格率,从11月1日起将COD处理合格率运营费挂钩。

  福建规定,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COD处理合格率达到“运行管理标准”以上的,当地政府应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污水处理运营费用;出水COD处理合格率低于“运行管理标准”的,每下降一个百分点扣减当月污水处理运营费用2%。连续三个月出水COD处理合格率低于“运行管理标准”的,当地建设、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应责成城市污水处理厂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经当地政府同意后,可收回运营主体的特许经营权。(记者来建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