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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环境执法监察工作 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

发布时间:2007/4/17 8:24:00      字号:||
 4月2日,2007年全国环境执法暨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总结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出席会议并指出,必须按照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总体要求,严格环境执法,推进污染物减排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张力军说,2006年各级环保部门积极落实各项措施,环境执法工作扎实推进。一是以环保专项行动为抓手,集中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全面开展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专项检查,排查了污染和影响饮用水源的污染源和环境隐患,并重点检查了化工、冶炼、造纸、印染等行业的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同时各级环保部门不断强化日常环境执法。二是发现和排除了一大批环境安全隐患,加强了环境应急基础性工作,妥善处置了一大批突发环境事件,维护了环境安全与社会稳定。三是生态监察取得重要进展,强化了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地区在工作机制、执法体系、建章立制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取得不同程度的突破,初步构建起“立足监督、联合执法、各负其责”的生态环境监察新模式。四是执法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取得新进展,执法队伍培训工作成效明显,环境监管体制和执法机构建设取得突破,制度化建设快速推进。五是环境执法效能明显提高。排污收费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与银行建立企业违法情况通报制度,扩大违法处罚效果;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取得明显进展。

  张力军指出,一年来的环境执法工作让我们得到了一些成功的方法和经验,归纳起来主要包括: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必须强化现场执法;提高环境执法效果必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必须加强责任追究;因地制宜把握重点才能做到环境执法更大作为。

  张力军说,环境监察工作处在环境保护的第一线,是加强环境执法、促进污染物减排的主力军,正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环保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工作提速,困扰环境执法多年的法制障碍可望逐步得到解决;资金投入力度不断加大,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的投入可望明显增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取得突破,环境执法力量不断壮大。但环境执法工作也面临很多挑战,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严峻的环境形势和艰巨的减排任务给环境执法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执法不严、监管不力仍是环境污染严重的主要原因,有些环境监管人员在执法时流于形式,执法行为不规范,有些环保部门不重视环境执法工作,这些都是我们亟待克服的的问题与应对的挑战。

  张力军指出,今年是实现“十一五”环保目标的关键年,我们要振奋精神、克难攻坚,扎实推进环境执法工作,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一要全力以赴,打好环保专项行动攻坚战。切实加大查处力度,注重解决当地突出环境问题,探索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促指导。二要强化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各地要突出重点,做到“有件必查、查必有果”;要增强实效,在“查、处、究”上狠下功夫。三要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加强环境执法是推动减排工作的重要手段,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加强对已建成的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监管,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加强对重点减排工程建设的日常监管,加快建设进度,尽快形成污染治理能力;运用环保手段加速淘汰落后生产工艺、产品和设备,关停严重污染企业;认真做好减排核查工作。四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积极应对突发环境事件。要妥善处理好每一起突发环境事件,继续做好各种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加快环境应急能力基础建设。五要加强排污费征收稽查,促进排污收费再上新台阶。在排污费征收工作中要强化排污量的核定,注意收得清楚,排污单位缴得明白,加强排污费征收稽查。六要扩大试点,丰富内容,积极推进生态环境监察工作。今年将按照“评估、总结、表彰、扩点”的要求,扩大试点范围,充实试点内容,继续深化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七要加快构建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提升环境执法效能。大力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环境执法能力建设,积极创新环境监管机制,充分发挥好督查中心的作用。

  会议对10个全国生态环境监察示范单位进行了授牌,还对81个全国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优秀单位和204名优秀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参加会议的有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保局、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五个区域环保督查中心以及有关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单位的主管领导和环境监察部门主要负责人共130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