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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绿色经济政策路线图——对话环保总局潘岳

发布时间:2008/2/16 9:29:00      字号:||
 和每一场环保与经济发展的博弈一样,作为“绿色经济政策路线图”开路先锋的“绿色信贷”,仍面临着诸多困难

  现实的中国,每一次的环保新政都是和地区经济短期发展目标的一次博弈。“绿色信贷”工程也不例外。

  绿色GDP无疾而终,而被视为其替代工程的“绿色信贷”,在推行半年之后,除了“取得阶段性、局部性成果”之外,面临的则是大面积推进时的制度性和技术性困难。

  被寄予高度期望的“绿色信贷”通过对减排不力企业的金融惩戒,将从资金源头上切断企业动能,这一制度创新还仅仅是“绿色经济政策路线图”的一小部分,针对中国当前严峻的环境形势,国家环保总局将与更多宏观经济部门联合起来,就绿色财税、绿色保险、绿色证券进行政策研究与试验,成熟一项推出一项。

  作为“绿色经济政策路线图”开路先锋的“绿色信贷”,开局并不顺利。2月13日,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绿色信贷阶段进展,国家环保总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潘岳表示,“目前情况与预期目标相比还有不小的距离,”但环保总局希望能够和各金融部门继续通力合作,“为建立成熟的绿色信贷机制而努力。”

  《财经时报》:“绿色信贷”推出以后,地方政府的反响如何?

  潘岳:2007年7月,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发布的《关于落实环保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标志着绿色信贷这一经济手段全面进入我国污染减排的主战场。政策发布后,得到了大部分地区金融系统和环保部门的回应。20多个省市的环保部门与所在地的金融监管机构,联合出台了有关绿色信贷的实施方案和具体细则。

  《财经时报》:这个数字也说明还有一些省份是比较消极的?

  潘岳:也不全都是这样,一些地方政府的支持力度还很大。比如江苏省江阴市这样一个县级市,在2007年对污染严重企业否决申请贷款超过10亿元,并收回已向这些企业发放的银行贷款超过2亿元。但有一些省份和金融机构,并没有实行实质性的绿色信贷政策;即使实行了,也只停留在表面阶段。

  《财经时报》:地方政府为什么不支持这一政策

  潘岳:这一方面固然是因为绿色信贷刚刚起步,还面临着认识、基础和信息等多重不足的制约;另一方面更是因为,高污染高能耗行业由于得到一些地方的政策保护,还有利可图,有些甚至是短期的暴利行业,因而很难大幅度削减信贷规模。改变这一现状,需要全局性的艰苦努力。

  《财经时报》:在推行绿色信贷的过程中,除了与地方政府博弈之外,金融机构应该是推行这一政策的关键所在?

  潘岳: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和部分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是绿色信贷政策得以启动推行的重要因素。继联合发布绿色信贷后,银监会相继于2007年7月和11月发布了《关于防范和控制耗能高污染行业贷款风险的通知》和《节能减排授信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配合环保部门,认真执行国家控制“两高”项目的产业政策和准入条件,并根据借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大小,按ABC三类,实行分类管理。

  《财经时报》:这种调控与商业银行的放贷冲动之间是否矛盾?

  潘岳:应该说从大局来讲,并不矛盾。因为资质良好的企业才有可能给商业银行带来稳定的收益。在实际操作中商业银行中也很配合这项工作。中国工商银行于去年9月率先出台了《关于推进“绿色信贷”建设的意见》,提出要建立信贷的“环保一票否决制”,对不符合环保政策的项目不发放贷款,对列入“区域限批”、“流域限批”地区的企业和项目,在解限前暂停一切形式的信贷支持等要求。工商银行系统则对法人客户进行了“环保信息标识”,初步形成了客户环保风险数据库。

  《财经时报》:相对于商业银行,国家政策性银行是否会更快一步?

  潘岳:国家开发银行在严格控制向“两高”行业贷款的同时,建立了“节能减排专项贷款”,着重支持水污染治理工程、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工程等八个方面,环保贷款发放额年均增长35.6%。到2007年底,国家开发银行的15家分行已经支持的环保项目贷款达300亿元,其中江苏分行与江苏省政府合作,在无锡等地计划安排太湖污染治理投资45亿元。

  《财经时报》:这真是一组振奋人心的数字,我想公众都很愿意看到环保总局与金融系统的良性互动。

  潘岳:是的。过去一年,国家环保总局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提供了3万多条企业环境违法信息,供商业银行据此采取停贷或限贷措施。据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透露,由于违法排污、建设项目未通过环评审批等原因,有一些企业受到信贷限制。

  《财经时报》:那么,今后推进绿色信贷主要是要解决地方保护主义等体制上的问题?

  潘岳:不完全是。我们还面临一些技术难题:比如相当多的中小型污染企业采取民间融资或者自筹资金,基本上不向金融机构贷款。绿色信贷对这些量大面广的污染企业尚不能发挥制约作用。

  《财经时报》:对这样的情况有办法解决么?

  潘岳:我们将通过加快环境经济政策制定,与环保信贷政策形成合力。继续加快研究环境税、生态补偿、绿色证券、绿色贸易、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等环境经济政策,创造绿色信贷“生根发芽”的政策环境,以经济利益杠杆调节企业环境行为,遏制我国经济增长过高的环境代价。

  《财经时报》:对此是否有具体的时间表?

  潘岳:在发布绿色信贷报告之后,我们会在2月连续两周发布有关绿色保险和绿色证券的有关部署。

  《财经时报》:除此之外还有哪些技术难题?

  潘岳:现在亟待解决的是信息沟通机制和有效性问题。一些地方环保部门发布的企业环境违法信息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够,不能适应银行审查信贷申请的具体需要,这影响绿色信贷的执行效果;同时,商业银行还不能提供使用环境信息的反馈情况,没有真正做到数据共享;商业银行缺乏绿色信贷的专门人员、机构及制度,信贷工作人员对环保法律法规、政策了解不足,制约了绿色信贷深入。

  针对此问题,环保总局已经与银监会签订两部门的“信息交流与共享协议”,首次建立国家环保部门与宏观经济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我们强烈希望地方各级环保和金融部门也尽快建立适合当地情况的信息沟通机制,通过联席会议、信息平台等方式,规范信息通报格式,加强相关从业人员的环保培训

  《财经时报》:这样是否就彻底解决了绿色信贷的可行性问题?

  潘岳:要解决可行性的问题,“绿色信贷”的标准就显得极为重要,现在的标准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的,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商业银行难以制定相关的监管措施及内部实施细则,降低了“绿色信贷”措施的可操作性。而且现在的政策缺少推进绿色信贷的激励机制,对于环境保护做得好的企业缺少鼓励性经济扶持政策,不能有效吸引银行业支持环保项目。

  针对这方面的问题,我们借鉴国际上比较成熟的环保信贷准则——国际金融公司提出的“赤道原则”及其主要行业的环境、健康和安全指南,制定出适合我国国情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污染行业信贷指南,研究划分企业环境违法和环境风险等级,更好地为银行评贷审贷提供支持。

  《财经时报》:绿色信贷遭遇到的困难会推延“绿色经济政策路线图”的实施进程么?

  潘岳:绿色信贷政策是建立这个体系迈出的第一步,它走的好不好,直接关系着绿色保险、绿色证券等其他政策的出台和实施,进而直接影响整个体系建立的速度和质量。绿色信贷遭遇到的障碍,说明了改变现行格局和规则的困难,给政策推行者提出了更严峻的考验。环保总局会与金融部门继续通力合作,为建立一套真正得以落实的绿色信贷体系竭力奋斗。

  链接

  绿色信贷 指的是金融机构依据国家环境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对研发、生产治污设施,从事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发、利用新能源,从事循环经济生产、绿色制造和生态农业的企业或机构提供贷款扶持,并实施优惠性的低利率;而对污染生产和污染企业的新建项目投资贷款和流动资金进行贷款额度限制,并实施惩罚性高利率的政策手段。

  绿色保险 即“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制度,它是企业就可能发生的环境事故风险在保险公司投保,由保险公司对污染受害者进行赔偿。保险公司还会雇佣专家,对被保险人的环境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这种市场机制的监督作用将迫使企业降低污染程度。

  绿色证券政策 指以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制度和环境信息披露制度为核心,通过调控社会募集资金投向,遏制污染企业过度扩张,并维护广大股民的利益。

  绿色信贷局部数字

  300亿,截至2007年底,国家开发银行的15家分行已经支持的环保项目贷款达300亿元

  4.7万,工商银行现有贷款余额的近6万户法人客户中,已有约4.7万户录入了环保信息标识

  3万多条,国家环保总局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提供了3万多条企业环境违法信息,供商业银行据此采取停贷或限贷措施

  4.4亿,四川攀枝花商业银行减少对川投化工公司黄磷厂等3家企业的授信额度达4.4亿元

  4.35亿元,兴业银行已经发放能效贷款27笔,金额4.35亿元,可实现每年节约标准煤54.07万吨,年减排二氧化碳184.25万吨